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五十条。
二、申请条件
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营业单位及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三、办理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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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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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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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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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出具的撤销分支机构核转函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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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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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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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登记表格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ic.gov.cn)下载或到工商登记窗口领取。 ; 2.提交的申请书表格与其它申请材料复印件、证明文件等,应使用A4型纸,手写处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3.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
四、办理流程
(一)被委托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工商局窗口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颁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三)被委托人凭《收件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五、受理时间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省工商局窗口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无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省工商局窗口:(028)86952556
(二)网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czw.gov.cn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scaic.gov.cn
(三)投诉电话:
四川省效能投诉电话:96960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028)86936179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028)86522308
十、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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