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遗失补领内资企业集团登记证服务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条。
二、申请条件
因遗失和开展经营活动需要等补办的企业集团。
三、办理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集团登记证遗失补办申请报告》。 |
原件1份,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内容包括:集团登记遗失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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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1份,母公司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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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刊登集团登记证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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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各项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其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签字。请用A4纸打印。 ; |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工商局窗口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颁发《企业集团登记证》。
(三)申请人凭《收件通知书》到排号窗口换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被委托人凭《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企业集团不具有法人资格。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省工商局窗口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工商局窗口:(028)86952556 86947423
(二)网址
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http://www.egov.sczw.gov.cn。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scaic.gov.cn。
(三)投诉电话:
四川省效能投诉电话:96960
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窗口:028-86936179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028-8652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