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我们继续讨论采购议价技巧
三、借刀杀人
通常询价之后,可能有数个厂商报价。经过报价分析与审查,然后按报价之高低次序排列(比价)。议价究竟先从报价最高者着手,还是从最低者开始?是否只找报价最低者来议价?是否与报价的每一厂商分别议价?事实上,这并没有标准答案,应视状况而定。一般采购人员工作均相当忙碌,若逐一与报价厂商议价,恐怕“时不我与”。且议价的厂商愈多,通常将来决定的时候困扰就愈多。若仅从报价最低的厂商开始议价,则此厂商可能倨傲不训,降价的意愿与幅度可能不高。故所谓“借刀杀人”,即从报价并非最低者开始。若时间有限,先找比价结果排行第三低者来议价,探知其降低的限度后,再找第二低者来议价,经过这两次议价,“底价”可能就浮现出来。若此一“底价”比原来报价最低者还低,表示第三、第二低者承做的意愿相当高,则可再找原来报价最低者来议价。以前述第三、第二低者降价后的“底价”,要求最低者降至“底价”以下来承做,达到“借刀杀人”的目的。若原来报价最低者不愿降价,则可交予第二或第三低者按议价后的最低价格成交。若原来最低价者刚好降至第二或第三低者的最低价格,则以交给原来报价最低者为原则。“借刀杀人”达到合理的降价目的,应即见好就收,免得造成报价厂商之间的“割颈竞争”,致延误时效。此外,摒除原来报价偏高的厂商之议价机会,可以鼓舞竞争厂商勇于提出较低的报价。
四、化整为零
采购人员为获得最合理的价格,必须深入了解供应商的“底价”究竟是多少?若是仅获得供应商笼统的报价,据此与其议价,则吃亏上当的机会相当大。若能要求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表,则“杀价”才不至于发生错误。因为真正的成本或底价,只有供应商心理明白,任凭采购人员乱砍乱杀,最后恐怕还是占不了便宜。因此,特别是拟购之物品是由几个不同的零件组合或装配而成时,宜要求供应商“化整为零”,列示各项零件并逐一报价,并另洽制造此等零件的专业厂商独立报价,藉此寻求最低的单项报价或总价,作为议价的依据。如此做法,也会面临以完成品买进或以个别零件买进自行组装的采购决策问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